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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法规执法检查
日期:2007年05月29日  文章来源:湖北水利  浏览次数:  【字体:
(陆剑 郭彩纯 汪文明)5月11日—12日,由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永乾、李祖庭、黎炎珍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4个流域和20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的水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该市人大常委会水法规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全市泵站、涵闸的维修和管护,险工险段和应急工程的整治,防汛器材和物资的筹备,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垦的查处,水政执法的组织领导,水法规的宣传和村干部的普法,水环境的污染等情况。

该市人大常委会水法规执法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问情况等形式进行执法检查。据统计,这次检查共听取了25个单位的汇报,实地察看了38座泵站、22处涵闸、24条主要渠道、4条堤防,走访了32名村干部。

通过检查发现,全市水法规宣传形式多样,重点突出;乡镇和流域重视防汛工作,责任明确;泵站、涵闸维修到位,试机运行良好;险工险段整治彻底,防汛民筹器材准备充足。同时,重点存在水利工程设施老化,渠道淤塞,排灌效益减退,堤段乱占乱建乱围乱垦等问题。

5月17日,该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朱兴斌、周永乾、李祖庭、黎炎珍,市政府副市长刘生彦等领导在市水利局听取了检查组的汇报,并将检查情况与市政府领导交换了看法。市政府领导表示,将市人大水法规执法检查组指出的有关问题尽快尽早落实解决,确保水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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