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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召开全省水政工作会议
日期:2007年03月29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

(裴海燕 胡顺华 程波)3月26日,湖北召开全省水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水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6年度水政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工作措施,部署安排2007年水政工作。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到会并讲话,副厅长郭志高作主题报告,会议邀请了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水资源局领导到会指导,各市州水利局分管领导及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全省水政工作始终坚持依法治水、依法行政,始终紧紧依靠和发挥水利法律法规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水利改革与建设管理不断取得新突破提供了有力支撑。2006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实施<水法>办法》,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颁发了《湖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意见》;《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已向省政府送审;完成了水行政执法依据的清理工作,为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基础细化了法规依据。水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严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积极调处水事纠纷,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水利规费征收力度不断加大,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四五”普法通过验收,省厅被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五五”普法全面展开,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

王忠法在肯定2006年度水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当前全省水政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体现在依法治水观念需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打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队伍保障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要求正视问题,继续发扬锲而不舍,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和实践,努力推进全省水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会议强调,全省水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确立的防汛抗旱、病险水库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泵站更新改造以及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五件大事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水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强水利立法和政策研究,为深化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法规保障;进一步规范水行政部门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努力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抓好政策落实,努力开创水政工作新局面。

会上,部分市(州)水利局代表与厅签订了水利规费年度目标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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