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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汛督办组检查襄樊十堰在建水电工程
日期:2007年05月08日  文章来源:湖北水利  浏览次数:  【字体:
(叶恒奎文 冯兆谊图)按照副省长刘友凡关于做好在建水利水电及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督办工作的指示,4月26日至29日,省水利厅副厅长刘烈玉带领厅农电处有关人员对襄樊、十堰两市在建水电站工程度汛准备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督办组听取了两市在建水电工程度汛准备情况的汇报,对襄樊市崔家营航电工程、保康寺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房县柳园铺水电站工程、房县三里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迎汛备汛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看现场听汇报后,刘烈玉对两地在建水电工程的防汛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指出,两市各级党委、政府在县市和乡镇换届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3月初,各县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和防汛连锁责任制的要求,对境内在建水电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市级水利部门派督导组对重点工程进行了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业主、参建单位迅速整改。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已达到或基本达到脱险目标。各县落实了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建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防汛值班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重点工程与省防办建立了报汛联系,防汛组织体系比较完备;绝大部分工程编报了防汛预案,根据需要储备了必须的防汛物资器材,对水库启闭设施、备用电源设施、水文测报设施、防汛通讯设施进行了维护养护,落实了防汛队伍,有的地方组建了专业抢险队伍,各项防汛备汛及应急抢护措施比较到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刘烈玉也指出了各地防汛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工程项目业主在防汛安全上仍存在侥幸心理,部分工程仍存在度汛隐患。二是少数工程之间的蓄水影响问题需进一步协调。三是部分在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工程整体安全缺乏依据。四是工程防汛预案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审水平普遍不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刘烈玉对两市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制。主汛期即将到来,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各在建水电工程项目行政首长负责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无特殊情况,行政首长、项目法人不得随意离开岗位。二是加强在建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各项目业主要针对这次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整改,尽快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三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参建各方要各司其职,从严把关,确保各个环节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四是在要进一步重视施工安全。各项目业主要在高度重视度汛安全的同时,加强检查,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放过哪怕是一个细微的不安全因素。五是要落实应急抢险预案,要立足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毁灭性灾害,认真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和落实各项抢险措施,确保库区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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