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现场听汇报后,刘烈玉对两地在建水电工程的防汛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指出,两市各级党委、政府在县市和乡镇换届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3月初,各县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和防汛连锁责任制的要求,对境内在建水电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市级水利部门派督导组对重点工程进行了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业主、参建单位迅速整改。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已达到或基本达到脱险目标。各县落实了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建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防汛值班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重点工程与省防办建立了报汛联系,防汛组织体系比较完备;绝大部分工程编报了防汛预案,根据需要储备了必须的防汛物资器材,对水库启闭设施、备用电源设施、水文测报设施、防汛通讯设施进行了维护养护,落实了防汛队伍,有的地方组建了专业抢险队伍,各项防汛备汛及应急抢护措施比较到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刘烈玉也指出了各地防汛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工程项目业主在防汛安全上仍存在侥幸心理,部分工程仍存在度汛隐患。二是少数工程之间的蓄水影响问题需进一步协调。三是部分在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工程整体安全缺乏依据。四是工程防汛预案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审水平普遍不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刘烈玉对两市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制。主汛期即将到来,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各在建水电工程项目行政首长负责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无特殊情况,行政首长、项目法人不得随意离开岗位。二是加强在建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各项目业主要针对这次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整改,尽快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三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参建各方要各司其职,从严把关,确保各个环节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四是在要进一步重视施工安全。各项目业主要在高度重视度汛安全的同时,加强检查,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放过哪怕是一个细微的不安全因素。五是要落实应急抢险预案,要立足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毁灭性灾害,认真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和落实各项抢险措施,确保库区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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