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实转变机关和行业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建立廉政勤政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和水电事业的全面进步。按照民主、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的目标,以民主、公正、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监督机制和社会主义法制作用;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民主政治进程,保证政令畅通。
二、政务公开的主体
政务公开的主体是局机关和相关二级单位(主要是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职能的机构)。
三、政务公开内容
㈠对外政务公开的内容。1、办事依据:包括涉及水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决议、决定等。2、办事职能:包括内部机构设置,各机构的主要职能,办事人员及工作职责。3、办事条件:包括办理境内水面使用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河道(库区)采砂许可证,河岸线开发利用许可证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所需要的文书资料,并明确哪些能办,哪些不能办。4、办事程序:主要包括水面使用许可、取水许可、河道(库区)采砂、采矿许可、河(库区)岸线开发利用许可、渔业捕捞许可的审批程序;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水事纠纷及水违法案件查处程序;渔业案件查处程序等。5、办事结果:包括“四证二方案”的审批情况;水事纠纷和水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渔业案件的查处情况;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6、水事收费标准及依据。7、罚没收入情况;8、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的其它热点问题,9、水利、水保、水电、水产主要项目专用经费使用、工程招投标和实施情况。
㈡对内政务公开的内容。1、财务收支情况。2、招待费开支情况。3、退伍军人安置,毕业生就业、招工、公务员录用,入党、考评、技术职称评聘、任免、调动等人事工作情况。4、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等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1、公开栏。局机关和相关二级单位(主要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收费的单位)在办公所在地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将对外公开的内容逐项适时公开。
2、媒体公开。主要对涉及水行政部门的《防洪法》、《水法》、《渔业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的管理事务通过广播电视、公告、水利水电局信息网页等形式公开。
3、接受监督。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主要对本系统重大活动、重要经济指标和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向群众公开,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同时公开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其中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实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4、内务公开。主要是对内政务公开内容每季度在职工大会或生活会议以适当的形式公开,重大事项或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公开,并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
五、政务公开的考核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对搞虚假公开、蒙骗群众的,要严肃查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政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
政务公开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体现民众参与管理的客观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党委领导、行政主抓,纪检、工会监督”的总体要求,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汤吉阶为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桂元,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世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杨斌为副组长,办公室、水政股、水电股、水利股、人事监察股、财务股和水保局、规费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由局财务股股长邹体尧、局机关工会主席刘立功、人事股副股长王玲组成的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按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独立享有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的权力。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相关股室和二级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及时提供有关情况,便于集中公开。局属相关二级单位按要求做好各自的应公开的各项政务活动,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责任人: 胡兴彪
办公电话:0717-5333267
手 机:13872476316
二○○七年四月二日